▲本院負責人胡李世美董事長與院生合影
服務對象
本院以收養孤兒棄嬰及身心障礙者為主,對象包括:
一般院生:孤苦無依兒童青少年及兒保轉介個案或急難救助個案。
身心障礙院生: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輕、中、重、極重度智障或合併智障之多重障礙者。
服務方式
本院為全日型住宿機構,依院生需求提供各項服務。
服務容量:六十人
服務項目:生活輔導與照顧、課業輔導、職業訓練與支持性就業輔導、保健復健、個案管理及輔導。